汨罗产品条码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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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产品条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岳阳永捷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8 08:54:11

一、为什么需要条形码?如果你是生产型企业,或者你委托了工厂为你生产商品,这些商品为零售商品,那么你就需要在上市之前申请商品外包装所需印刷的条形码。

二、由谁来申请呢?如果你是工厂,自己生产产品,自己销售,那么就由你自己(工厂)来申请;如果你是委托方,你可以使用工厂申请的岳阳条形码,也可以自己去申请,自己申请条码的好处是:在销售包装上的委托方就可以打你们公司名称,消费者扫描条码显示的信息为你们公司的信息。

三、去哪里申请呢?线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四、怎么申请呢?

1.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一定要彩色扫描件!!!)及缴费。

2.编码中心分中心审批。

3.国家中心审批。

4.当地编码分中心会发邮件给你,通知取前缀码(9位)和培训通知。

4.打印《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一份,一张纸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另外再加《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A4),并加盖公章送至分中心。

5.分中心提供公司前缀码以及培训通知及资料。

6.此时可以自己按流水号(3位)编制条码进行印刷,13位数字中最后一位数字为校验码,可以通过编码中心网站校验码工具获得。

7.参加培训,领取条码卡,证书,发票。

8.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上注册(需用条码卡)上传条码及相关商品信息。

9.条形码注册完成,此时在网上或者微信扫描可以查询到企业相关信息。

五、需要多久才能申请下来呢?在线提交资料后,当地编码中心分中心审批大概需要1-4天,国家编码中心审批大概需要1-5天。所以全程大概需要2-9天。

六、费用多少呢?共有两项费用:

1.一次性加入费:1000元2.系统维护费(两年):1800元(单个生产企业)/2700元(集团公司)/3600(进出口企业)以上就是我的亲身经验,现在我已经拿到条码,自己编制好条形码交给工厂去印刷了。

条形码申请规范流程,

一、条形码保存什么信息?例如,在杂货店商品上找到的条形码将包含与您的驾驶执照上的条形码不同的数据。食品岳阳条形码信息通常包含简短的产品描述,许多自动结帐系统中都会参考这些信息以设置定价。

二、个产品可以具有相同的条形码吗?如果两家公司出售相同的商品,则这些商品将具有不同的SKU,但具有相同的UPC。接下来是序列号。序列号对于每个特定产品都是一的,并且较常用于电子产品。

三、条形码和UPC码有什么区别?以下是EAN条形码和UPC条形码。EAN包含一个13位数字,而UPC包含一个12位数字。条形码的原始来源GS1在UPC(通用产品代码)和EAN(欧洲商品编号,也称为商品编号)之间造成了混乱。

在超市商品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商品贴的都是69开头的岳阳条形码,有人问,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我国加入了(GS1)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中国的条码前缀是690-691开头,以这些前缀码开始的厂商识别代码都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和管理的,也就是说用这些前缀码的商品,都是有中国企业申请的条码。

69条码属于商品条码,主要是指EAN13条码,接下来给大家演示下在条码生成软件中批量生成69条码的步骤:1.在条码生成软件中,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数据库设置”按钮,弹出数据库设置对话框中,点击“添加”,选择要导入的数据库类型,点击“浏览”,选中要导入的Excel表,点击测试连接-添加-关闭。

点击软件左侧的“绘制一维条码”按钮,在画布上绘制条形码对象,双击条形码,在图形属性-条码选项卡中,设置条码类型为EAN13。

在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数据库导入”,在字段中选择相应的字段,点击编辑-确定,即可出现对应的内容。

设计好之后,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或者文件-打印预览,查看预览效果。

以上就是有关69条码的介绍及批量制作。注意:条码生成软件编辑界面不会实时变化,如果想要查看批量生成效果,可以点击打印预览按钮进行查看。条码生成软件支持多种条码码制,这里就不在一一演示了,感兴趣的用户,可以下载条码生成软件,自己动手操作。想要了解更多条码生成软件的操作技巧,可以到条码生成软件网站查找相应的教程。

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农药标签二维码信息内容和二维码制作,便于农药标签二维码的识别和应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农药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编码规则(一)农药标签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应当以二维码标注。二维码的码制为QR码,字符编码采用UTF-8。二维码应当包含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信息系统网址四项内容。四项内容应当按以上顺序排列,每项内容单独成行。其中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应当与相关行政许可的信息一致。(二)单元识别代码由3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6位为该产品农药登记证号的后六位,可从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第7-12位为生成时间码,年月日分别为两位;第13位为包装分级码,支持多级包装,“1”代表最小包装,“2”代表上一级包装,以此类推;第14位为生产类型,“1”代表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生产,“2”代表委托加工,“3”代表委托分装;第15-32位为随机码。(三)农药标签二维码应具有唯一性,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各级包装按照包装等级分别赋码,并对两级以上包装建立关联关系。(四)随着可追溯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部适时修订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编码规则。

二、制作与标注(一)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境外企业可自行建立或者委托第三方建立二维码追溯信息系统网址,自主制作、标注和管理农药标签二维码,并确保通过追溯信息系统网址可追溯到农药产品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物流及销售等信息。网页应当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可在PC端和手机端浏览。(二)为了减轻农药企业负担,农业部有关机构可建立全国农药追溯信息系统平台(网址),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境外企业可利用该平台免费申请和下载使用二维码,自行制作、标注在农药标签上,并及时将产品出入库追溯信息上传至全国农药追溯信息系统平台。(三)2018年1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其标签上应当标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二维码。

三、管理要求(一)农药产品二维码所含内容应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二维码位置和大小应保证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并在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正常使用。(二)二维码图片大小可根据包装大小而定,不得小于2平方厘米。农药产品包装过小,标签上无法标注二维码的,应在附具的说明书和最小销售包装单位的上一级包装上标注二维码。(三)二维码印制要清晰完整,确保可识读。(四)二维码模块为黑色,二维码背景色为白色,背景区域应大于图形边缘至少2mm。(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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